且徐行

彻迁 霍卫 政非 and各种北极圈cp

搞事业:但使龙城飞将在

        出征前霍去病给舅舅做了个平安符,虽然他知道舅舅此行龙城之战定会胜利,但还是隐隐忍不住担忧,更何况此时的卫青乃是抱着必死之心出战。

  “舅舅,你带上这个,要是路途遥远……想我了,就拿出来看看,就像我一直陪着舅舅。”霍去病伸手揽住卫青的腰,在对方错愕的目光下,将自己做好的红色平安符扣上。

  卫青将那做工粗糙的平安符翻了个面,没想到反面还是个同心结,不禁笑问:“你做这个做了多久?”

  “……也就那么一二三天吧。”霍去病撇撇嘴,不肯说自己做了大半个月才做出这么个粗糙玩意。

  卫青却暗了目光,暗中打量着这小外甥的表情,虽然只是十几岁的长安少年,但眉眼生得很是标致,不笑时让人泛起刺骨的惧意,笑时却满是风流意气。

  乞巧节很快便要到来,这是长安一年里除新年外最热闹的节日,曾有位女子乞求上天给予美满姻缘的日子,果然收获情郎。

  而那女子送的东西正好是同心结,他曾见平阳公主为即将远行的平阳侯编织同心结,他们缠绵悱恻的心情,是他不曾体会到的。

  著以长相思,缘以结不解。

  “那我就收下了,乖乖在家等我回来。”

  卫青笑着揉了揉他的发顶,方要离去,却被那少年拉住衣角,唇角微斜,不知是委屈还是不舍。

  “舅舅一定要回来……不要跑太远了,若是遇到什么危险,一定要先顾忌自己。”

  “我……我们都在家里等你回来。”

  卫青愣了一下,迷茫地看着少年眼中的眸光,本能使然地抚上对方的脸颊,轻轻摩挲,他已经很久没有这种被人时时担心的感觉了。

  不论是少小为童还是长大成人,他一直在奔跑,像被狼群追逐的旅人,一刻不敢停歇。

  出发前,陛下单独对他说:“你是大汉最年轻的将军,有人说你是沾了你姐姐的光,你用一场胜利,让那些人闭嘴!”

  他又何尝不知道,自己的外戚身份也让陛下承受着巨大的压力,于是他的回答几近完美。

  “臣第一次领兵作战,要么凯旋而归,要么战死沙场。绝不会空手而回,沦为他人笑柄。”

  陛下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,郑重说道:“你是新人,对手完全不了解你,唯有打破传统,才能出奇制胜。你们四路人马,只要有一路人马获胜,就能打破匈奴人不可战胜的神话。”

  “这就是朕需要的胜利,亦是底线。”

  也就是说,若没有一路人马获胜,王恢或许便是他们的下场。

  皇亲国戚又如何?被杀的皇亲国戚太多了,无法立功,不如死在疆场上。

  于是他信心满满,响亮地回答道:“臣谨记在心,定不负陛下所望!”

  “等舅舅的好消息。”

  卫青放开手,头也不回地离开,少年的目光晦暗不明,只是追随着那片不停打转的黑色袍角。

  *

  这次匈奴犯边,来的人马只有三万,是匈奴白羊王和楼烦王的部众,在边境劫掠一番后,白羊王对楼烦王说:“汉朝小皇帝胆儿真大,派了四路人马给咱们送菜。咱们先收兵,把他们诱入大漠腹地,再各个击破!”

  楼烦王也笑着说:“这四个人中,只有李广还凑合。咱们先围着李广打,解决了李广,其他三人还不是易如反掌?”

  李广果然一出城没多久就被追着干,还是十万大军,好在他没有像上一世那样只带两千骑兵就冲锋陷阵,按照原本的计划,绕路离开。

  白羊王与楼烦王都有些疑惑,这老东西哪次打人不是冲上来干?今天看来怎么有些消极怠战的意思?

  “是不是他们人马不够,李广怕了?”

  此话一出,就吃了对方一个大嘴巴子,怒道:“其他人都能怕,就李广不会怕!咱们跟李广斗智斗勇这么久了,难道你们还不清楚这老家伙的作风?”

  白羊王:中原的成语倒是学得挺好。

  “这其中必然有诈,就跟上次一样。”

  白羊王知道对方说的是上次他们使诱饵技不成,反而被李广的“空城计”反将一军,这次说什么也不能再放过他!

  “难道你忘了上次那李广根本就没带兵出来,分明是借着奇淫巧技诓骗咱们!这次肯定也是一样,兵就那么多,他们还能使什么花招?”

  楼烦王:你的成语学得也不赖嘛。

  “也是,十万对一万,还怕干不死他们?”

  于是匈奴军纷纷策马追了上去,李广紧蹙眉头,却不得不策马逃跑,溜起了弯子,当然论地形他不比匈奴人了解,但胜在有三路军队。

  程不识与公孙贺已经准备就蓄,打算捅一把匈奴军的马屁股就逃,结果还没捅就先被发现了。

  于是这两路军也开始了逃亡的路程,不知不觉已经把匈奴分成了三股势力,想着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,不过楼烦王没有那么傻,看出这其中有诈。

  怎么只有三路?那另外一路定是去偷袭了,于是唤来将领分出一股兵力往大后方的方向去。

  三人心感不妙,到底是得打一仗。

  阴山南部正爆发一场大战,而距离上谷八百多里的戈壁沙漠,白日高温炙烤,夜间寒冷如冰,士兵都很是疲惫,心中破口大骂。

  这破地方全都长得一样,让人找不着北就算了!关键是这鬼畜的气候,时冷时热,冷热交加,汉军便是训练再有素,那也是在风和日里、山林幽静的上林苑里训练。

  这真不是人待的地方。

  可身披轻甲的少将从未吭声,依旧沉默地走在队伍的最前方,旭日将他的影子拉得狭长,似乎只要有他在,长途跋涉也不过弹指一瞬。

  但走了几百里一直寻不到匈奴军队,部属们都劝他不要再孤军深入,依照卫青平日里善待下士的美名,众人都以为他会答应撤离。

  没想到卫青冷冷一笑,却不怒,轻声道:“与匈奴作战,如同掘井,常人多半途而废,殊不知再掘地三尺,必得甘泉。”

  “众位都是大汉最勇猛的将士,也要如常人一般半途而废吗?”

  “……可我们怎么知道卫将军走的路一定是对的?”

  一言既出,军中人皆侧目,确实是这样没错,人在沙漠中待久了,便会失去辨别方向的能力,甚至产生不良情绪。

  这时中原得天独厚的气候与环境便显出了巨大的好处。

  “是啊……是啊……”众人渐渐附和。

  卫青也不争辩,翻身下马,居身于将士之中,道:“夜晚看天上的紫薇星,最亮的那颗指向北方,白日则看太阳升落,影子倒向西边,则太阳东升,反之亦然。”

  他又指着不远处的沙丘,几乎都呈现东南走向,“沙丘的西北面迎风吹过,沙质硬,东南则背风,沙质软,坡度大。”

  部署们面面相觑,皆是一副“涨知识”的表情,不禁有人问道:“卫将军是如何得知这些?据我们所知,将军也是第一次来到沙漠之地。”

  卫青笑了笑,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说,又见大家实在好奇,不好意思道:“我……我以前从父亲家里独自跑回长安,在路上没有遇上顺路人,便跟着一名拾荒老人学了些东西。”

  众人:这年头的拾荒老人都这么牛逼了吗?

  没有人在意卫青为什么独自跑回长安,大家都在讨论那个拾荒老人到底是什么来头,这让他松了一口气,却带着股不易察觉的失落。

  经过数百里的孤军深入,果然不出卫青所料,龙城赫然出现在众人眼前,巍峨而神圣,皎洁而辉煌。

  并且人数极其稀少。

  龙城不仅是白羊王和楼烦王的大本营,更是匈奴祭天祭祖的地方,地理位置绝佳。

  而两个匈奴王压根就没想到汉军会来龙城,全部都跑去围追李将军了,部落里除了老人妇女儿童之外,守卫龙城的士兵不足三千人。

  卫青骑着高头大马,巍然立于阵前,拔剑出鞘,一声令下,汉军如排山倒海一般冲向龙城,宛如玄黑的游龙惊过,一城的皎洁白壁染遍鲜红。

  匈奴士兵无力抵抗,被斩首七百余人,俘虏两千余人,缴获牛羊数百万。

  卫青没有下死手杀妇女儿童,因为那孩子虽然皮肤黝黑,但一双雪蓝瞳孔里的惊恐,亦是他曾经的噩梦。

  前方等人快要撑不住了,程不识一声令下,号令全军撤退,李广却发了血性,独自上阵要与对方杀个高下,好在白羊王接到消息,慌忙撤退。

  龙城,那可是相当与长安首都的地方,被人偷了家那还了得!

*

        长安正值夏日,炎热至极,刘彻更是烦躁不安,将几个挥扇子的婢女喝退,殿中只留下身旁侍奉的司马迁。

  见对方鬓角被细汗濡湿,司马迁沉吟半晌,将案桌上的冰块放得靠前些,对方却一个抬眼,紧紧盯着他。

  “你确定此战会胜,对吗?”

  司马迁微微俯首,回道:“这已经是陛下第三次问这个问题了。”

  刘彻:……

  “算了算了!”

  刘彻实在耐不住性子,一会儿走出宫门,问问有无军报,一会儿又登上阙楼,望望远方有无来使,一会儿又钻进宣室,想着作战的军事部署。

  正在无限焦虑之际,一个声音突然传来,刘彻似乎听到了“捷报”二字,他像弹簧一样跳跃起来,立即冲出殿外。

  “报!!!陛下!!!众将军凯旋而归!!”

  捷报在千呼万唤中终于到了!

*

       早春时分,卫青率领五万大军从云中出发,接到中央发布的命令时,众军皆陷进沉默的兴奋中。

  防守匈奴的侵犯实在是太憋屈了,这群夯货左捅一下,右捅一下,完全没有章法,又不能冲出去跟他们硬刚。

  卫青这段时间将东北二郡守得严固,连匈奴人都对这初出茅庐的新将领不寒而栗,可如今他们要走了。

  东北二郡的兵力不足以抵挡匈奴,但他不得不带着军队前往河南地。

  他脱下一身甲胃,明日即将启程,从云中到河南不是一段小距离,以往军队远行,都要空出一天来养精蓄锐。

  然而待他身上的布袍脱到一半时,有人掀开军营的绿布而入,来人见到卫青裸露的躯体,也不移开目光,反而眯起眼,更加肆无忌惮地打量起来。

  “有事?”

  卫青也不在意,褪下衣物,露出身上触目惊心的伤疤,抬手接过来人递过来的伤药,面无表情地涂抹至胸前,几段发丝垂下的模样,让人看得出神。

  “也没啥事,这不是替县里的小姑娘们给将军送情书来了。”手下的大胡子将领把肩上的包袱甩到桌上,听着竹简的声音,倒是挺沉。

  卫青愣了一下,袖袍宽松地搭在身上,听那人开始一一给他介绍几位“大姑娘”。

  “来来来,看看第一位女嘉宾,来自云中某某街的小青,说什么来着……哈哈哈,这姑娘是个性情中人啊!说是想给卫将军生猴子!”

  那将领没忍住笑出声,揶揄道,“这姑娘名叫小青啊,生个小小青,倒是与卫将军很相配!”

  卫青:……

  “还有这个小白,让将军不要肖想她的小青,不过肖想她本人倒是没问题。”

  见那将领还想继续往下念,卫青一个尔康手制止对方,目光落在桌上散乱的书简上,无奈扶额:“你下次不要收这些东西了,我又无法承诺她们什么。”

  “人姑娘也没想要承诺啊,诺,看看这写的今宵一刻值千金,大家伙都知道咱们明日就走了,是生是死还不知个数。”那人挑眉一笑,“那不得快些抱得佳人归?否则今后可就没机会了。”

  虽是调侃之言,却莫名听出股悲情。

  自秦汉以来,古代男子就不想去从军,毕竟说不定那天便战死沙场了,尤其是守卫边疆的兵士,所以朝廷为了鼓舞军中士气,常派遣女囚前来。

  这群女囚每日需要做的无非做做后勤,满足士兵的日常需求。

  通常是帮助士兵打扫兵营,烧火做饭以及洗洗衣服,尤其是在夏天的时候,一出汗衣服自然是有味道,这个时候女囚们便会将士兵们换洗的军服拿去洗好晾干。

  受伤的士兵需要救治,而那么多的士兵需要救治,郎中根本就忙不过来,只能是看完病情后开几副药,剩下的事情就由这些女囚来做,熬药、喂士兵喝药、给流血的士兵包扎伤口等等,只要是这类工作都会交给女囚去做。

  而其中最重要的一项,自然要满足军中将士的“不日常需求”。

  守卫边疆的士兵都是多年的精壮男子,他们都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过日子的人,百战余生,非常饥渴。

  见到貌美的女囚后,自然会唤起他们心底的兽欲,所以到了晚上的时候,如果没事便会找这些女囚寻开心。

  军中已有不少貌美的女囚朝卫将军伸出了橄榄枝,不过卫青从未传唤过这些女囚,因此将士们都以为比起家花,卫将军更喜欢路边的野花也不一定。

  毕竟渔阳的姑娘虽然比不得长安姑娘的皓腕凝脂,但身材那是一等一的火辣。

  再说卫青这样年轻,说没有一丝欲望他们可真是不信。

  卫青笑了笑,将竹简装入包袱中,递回给那人,道:“放心,今后有的是机会,河南地,我们必定能攻下来。”

  那人眼睛亮了亮,又暗下去,“我知道将军一定会赢,但总也免不了死伤,死的会是谁,又能怎么说呢?”

  卫青无话可说,战争就是如此,即使赢了,也需要无数的性命做铺垫,但他绝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。

  “相信我,至少我不会让兄弟们白白送死。”

  “我们自然相信将军,只不过……将军真的不去醉花楼吗?大家都等你好久了!”那人果然还是比较在意卫青什么时候能抱上美人。

  “……真不去。”

  黑夜降临,为了明天的奔波,卫青强迫自己睡着,然而依旧是翻来覆去睡不着觉。

  他心里乱得很,或许他是该找个美人抱一下,好消去心中那股子杂念。

  月光下的粗糙同心结静静躺在他的手心里,第一眼,好丑。

  再看一眼,还是好丑。

  他近来也收了不少县中百姓送来的礼物,多的是姑娘家的精致小巧,不过那些东西看看也就忘了。

  不知道去病此时在做什么呢?

  霍去病此时正在皇宫之外的“鞠城”准备训练士兵,虽然这群“士兵”如今还只是不知人间疾苦的富家子弟,平日跟他的关系都不错。

  “去病!这里这里!快看我做了个升级版的蹴鞠球!”那穿着轻便的少年高高招手,怀中还抱着个大红色的圆球。

  霍去病微微颔首,示意对方踢过来,不过多时,那红球在少年的脚下便如疾风破云般射入球门,周围吃瓜群众呆了一片。

  “乖乖,你这射程都翻了几倍了?还能不能给兄弟们一个活路了啊!”方才抱球的少年一脸愤懑,目中却透出几分崇拜。

  霍去病白了他一眼,抬腿将那送回的蹴鞠球踩在脚下,用脚尖掂量几分,瞥他一眼,“你这球做得也太差了,皮革太硬,里边的皮毛塞得不够多,踢起来一点劲都没有。”

  “……他妈,你听听你说的这是人话吗?”

  霍去病撇撇嘴,想着至少这球的颜值还过得去,不过是脚感差一些,笑道:“行吧行吧,也还过得去,今年的蹴鞠杯,我带你们躺赢。”

  蹴鞠杯的由来已经很久了,传言是汉高祖刘邦的父亲刘太公在京中待得闷闷不乐,后来高祖才知道原来父亲是念家了。

  他老父亲曾在家乡的时候,经常跟一帮老邻居、老哥们儿,一块蹴鞠、斗鸡、六博等等。

  来到首都虽然生活很幸福,吃得好、穿得好,但是比较郁闷。

  刘邦道这好办,就在首都仿照丰邑新建了一座新城,并把刘太公的老邻居全都一块儿迁过来,一块儿陪刘太公蹴鞠、斗鸡、走狗等,从此以后,刘太公又高兴起来了。

  这新城自然而然也成了专业的蹴鞠场地,而少年人年轻气盛,总要争出个高下。

  于是蹴鞠杯就这么诞生了。

  以往每年的蹴鞠杯都十分热闹,各大战队“气势汹汹”“霸气逼人”,并且自带随行的粉丝队,使出了吃奶的“排山倒海”之力为自家哥哥打call。

  而以霍去病为首的战队无疑是全场人气最高的存在,这也很好理解,毕竟他在人群中长得最扎眼。

  “病病!我爱你病病!”

  “走南闯北心系病病,鬼迷心窍无可救药!”

  “霍去病——!”

  ……

  霍去病:……什么妖魔古怪?

  作为一个酷盖,表情一定要拽,眼神一定要冷,步伐要沉稳中带着股桀骜,姿态要淡定中带着股傲气。

  下手有多狠,妹妹使劲粉!

  虽然在场的各位姐妹都比他的年纪大上不少,然而这不影响观众老爷们“哭爹喊娘”的气势,这就是职业素养。

  对面的战队都以为霍去病是不是买水军了,目的就在于扰乱他们的视听,这必须红牌警告!

  于是霍去病还没上场就得了个红牌警告,他的脸色霎时沉下来。

  场上青春活力的少年们忽然停下脚步,莫名感受到一股杀气是怎么回事?

*

       初春三月,天气和暖,宽阔的草原上散放着不少牛羊,皮毛不算厚实,经过一个冬日,牛羊的胃口大开,在草地上一扫而过。

  一旁赶羊的妇女小孩则连忙把绳子一拉,想把牛羊牵到其他地方去,但下手太慢,女人叹了口气。

  皮肤黝黑,宝蓝眼瞳的少年看着母亲,问道:“阿妈为什么叹气?”

  女人勉强一笑:“你看啊,这一块被羊儿吃秃了,要好久才能长出来,但是咱们羊儿怀孕了,必须比平常吃得多,还有咱的马儿也是,这一过了冬天,腿就没劲,得快点吃草长膘。”

  少年懵懂地点了点头,问:“那咱们现在是不是很危险啊,如果有汉朝人过来攻打咱们的话?”

  “这……大王都去攻打汉朝北境了,那汉家人忙着防守,哪有时间来攻打咱们这里呢?”妇女笑着摇摇头,却又蹙起眉头,心中不安。

  匈奴人是不会种地的,唯一的粮食来源就是牛羊肉和野果子,匈奴的春日就如同汉朝的秋收,若是真的这个时候来兵。

  那可真是要颗粒无收了。

  少年正要转身,抬眸瞧见远处黑压压的一片,犹如日出地平线上环了道黑圈,“阿妈,那是什么……”

  “是汉人来袭!快跑!”

  女人已经手忙脚乱地抱起孩子,拔腿而跑,其他人也愣了一下,草地上一片混乱。

  马蹄声与人畜惊叫声并起,卫青握紧手中的长枪,压下眉眼,一派森暗。

  一场腥风血雨的屠戮即将展开。

  卫青率军奔袭两千余里,总算抵达匈奴的腹地——楼烦王境内。

  然而他没有急着对距离较近的部落出击,而是采用“迂回侧击”的战术,向西运动,绕到匈奴军的后方,切断了驻守河南地的匈奴白羊王、楼烦王同单于王庭的联系。

  这样,匈奴腹地就完全处于汉军的包围之中了。

  即使只有五万兵力,但对他来说,已经足够。

  在完成包饺子的收口后,卫青率军火速南下,趁两个部落毫无防备之际大开杀戒。

  匈奴的人口与牲畜,处于绝对的劣势。

  匈奴人正想硬碰硬,但还未出袭几步,便被突然飞奔而来的汉军戳了心口,掉马而死。

  刚赶回来的白羊、楼烦王皆是一惊,这是什么鬼打法?怎么从来没见过?

  也就是这么迟疑的一段时间里,对方的军队又一个猛子冲了上来,带着股不要命的架势,他们甚至都看不见马背上的汉军头颅在何处。

  然而就是这么古怪的驱马方式,把匈奴人打得惨败,转身就逃。

  汉朝将领乐了,等的就是你们逃跑!

  卫青提出的“突骑”战法,军中将士一开始也感到困惑与怀疑,这是一种异于寻常骑兵操练的方式。

  “把长枪压在腋下,身体前倾,伏在马背上,用马的冲力与长枪的锋利击杀敌军。”

  有人提出疑惑,“卫将军!若是我等这般作战,一击不中,匈奴人从后方攻击该如何?”

  卫青笑着解释:“所以要保证你们驱马的速度足够快,足够稳,做到人马合一的地步。”

  “不过这个战术也有一个致命的弱点,若是从马背上落下来,便会处于极其危险的境地,所以各位的速度一定要快。”

  “待匈奴人撤退后,依旧用此战术。”

  包饺子要有始有终,最后是该把饺子皮给封上的时候了。

  卫青大手一挥,率领千余骑兵出击,一路开始收割,二王北遁,卫青一直追到高阙才收兵。

  战后清点,斩首两千余级,俘虏三千余人,收获牛羊百余万,两个部落经营多年的家底被卫青一股脑打包带走。

  战争过程极其简短,战争结果却极其丰厚。

  战捷传回京城,朝中几乎沸腾起来。

  与此同时,宫中也出了一件天大的喜事。

  卫皇后生了,是男孩。

  也是皇子。

  双喜临门。

*

       苏建作为卫青的随行军官,在此次战捷之后也获得了巨大的封赏,并且被封为平陵侯,而李广则还在镇守边境。

  听闻老友晋升的消息李将军自然欢喜,只不过这欢喜也夹着股不甘心。

  然而刘彻依旧没有要用他外击的意思,他不禁揣摩陛下派他到边远之地的意思。

  可是不信任他的实力?

  还是他果真比不过新贵?

  卫青年少有为,杀敌无数的名声从长安传到北境的渔阳,虽然此地有所损失,但有李广在此处镇守,倒也算安定。

  只不过人们对两位将军的风评显然呈现两极化,卫青以外戚出身,多为乡间士人不齿,但也有人认为卫将军是众望所归。

  至少这外戚打了胜仗,一时间士人也没什么话好说,再加上卫青在此地待过一段时间,大家伙都知道卫将军是个洁身自好、事事躬亲的人。

  渔阳的街头随处可闻的赞颂。

  李广默了默,努力挥去心中的杂念。

  突然想起司马迁所说的话,他为自己感到羞耻。

  “将军莫要忘记,你们的功业之上,践踏的是无数百姓的尸骨,战场上冒险,亦是用千家万户的性命来做赌博。”

  不论是建功立业还是戍守边防,最终都是为了百姓不是么?如何能因为一己私利而嫉恨他人?

  他将这些心思压在心底,带着骑兵上山打猎,众将士从背后端详这身材高大,两臂如猿的男人。

  虽然上了年纪,但不得不说李将军真的是一名很有魅力的老将。

  前面的马匹忽然停下,众人只见男人目光凌冽,霎时弯弓拉箭,箭头直指丛林中的一抹黄白处。

  众人心中一惊,不禁屏住呼吸,这该不会是遇上老虎了?

  “咻——”箭出弦上,只听到一阵巨响。

  没有惨叫声,反而是金块铜石被击碎的声音。

  随行将士上前拨开树丛,眼瞳大张,只见那利箭直嵌入那巨大的黄白盘石,伸出手敲了敲,沉重的几声。

  使出来吃奶的力气都拔不出来。

  “这……这……将军真是英勇啊!”

  “难怪匈奴人都怕咱们李将军!”

  “那可不,看他们哪次见了李将军不跑得跟过街老鼠似的?”

  面对众人的惊讶与喝彩,李广无奈微笑,一个转身,目光从那石虎上离开,方才心中压下的心思又肆意生长起来。

  他是真的比不过外戚么?

  有些事情越不去想,反而日思夜想,跟个无赖长住进脑子里似的。

  *

  与此同时,少年一阵冲锋,几乎没人挡得住他,和那脚上运行如风的赤红蹴鞠球。

  前方正有人想拦,少年斜眉一笑,抬腿便是要往对方膝盖上一个狠招,那人心中大骇,慌张侧身躲开。

  这球场上多的是违规踢球的案例,被打伤落下病根的不在少数。

  没想到这霍去病也不过是个小人。

  然而少年只是做了个假动作,本就没想真的踹断他的腿骨,毕竟只要他想,这人此时已经成了残废。

  “喂,就是你给的红牌?”

  那人愣了一下,抬眸撞上耳旁的少年,瞳眸中一片肃杀之气,几乎让人遍体生寒。

  但再一想,不就是个毛头小子!年纪还没他大呢!他怕什么?!

  于是那人亦笑,挑衅的笑:“是又怎样?你能耐我何?”

  霍去病没理他,前方便是球门,守卫战战兢兢的模样让他心中发笑。

  哦,他忘了,刚才失脚,蹴鞠球从守门人裆下穿过,只要他再放松点力,这人的大宝贝恐怕不保。

  因此这面目凶狠的守门看到霍去病就跟看见尊煞神似的。

  少年见对方脸色惨白,嗤笑一声,突然侧了身,在距离球门不到几米处转头,带着球在场内转悠。

  赢得太容易,未免没意思。

  身着红色劲装的队友都傻了,怒吼道:“去病你在干什么!别往咱们球门跑啊!!”

  少年充耳不闻,带着球在场中一阵戏耍,甚至一边打哈欠,一边插兜。

  不管是自家友军还是敌方都炸了,当然还是“蓝精灵”们炸得更厉害些。

  “靠!太不给面子了!给老子干他!”

  少年闻声抬头,除去场上的叫骂声和观众席上的呐喊声,他莫名感到一股熟悉的视线,淡漠中泛着些凉意。

  人群中的少年移开视线,今天他穿了一身梅花白的袍子,未束发冠,几乎被人群淹没。

  然而霍去病还是第一眼便瞧见了司马迁,毕竟能在一张脸上同时拥有浓艳绸丽与出尘浩然这两种特质的,属实不多。

  他来此处做什么?

  反正总不可能是来看他打球赛的。

  见霍去病略微出神,有人瞧准时机一个滑铲过来抢球,他目光一斜,带着球平地跃起,又稳稳当当地落回地上,倒是那人摔了个狗吃屎。

  少年长叹一口气,很是装逼地笑了笑,笑容纯粹,口气一如既往的嚣张:“玩腻了,是该结束了。”

  队友也长叹一口气,你他妈终于玩腻了!知不知道老子们快要累死了!?

  敌方阵营则如临大敌,一阵防守,干脆在球门外竖起铜墙铁壁。

  观众:靠,好不要脸!

  霍去病眉头一皱,甚是不悦,三下五除二就把这“铜墙”给破了。

  蹴鞠场的球门是没有球网的,于是众人眼见那红球直直飞到场外后,众人心中俱都一惊。

  这,这该不会砸到他们吧?!

  众人连忙避开,唯有司马迁仍旧屹立在原地,瞧着那“红日”直接把围栏木墙给砸出个大坑。

  哒,哒,球在地上滚了两遭。

  同伴笑着上前拍了拍霍去病的肩膀,“行啊!真有你的!走走走,我请你们上春风楼吃饭!”

  春风楼是这最近有名的妓馆,但那儿的厨娘烧的一手好菜,生意十分之火爆。

  往往每年蹴鞠杯之后,场中观众球员都要到那去寻一晌贪欢,再结交几个“球友”,才算不虚此行。

  见霍去病没反应,同伴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,没想到这一看却再也移不开眼。

  “艹,这不是司马迁吗?”又有人凑上来,语气不屑。

  “你认识他?”

  “能不认识吗?你忘了我在陛下身边做郎中?”

  “所以,所以他是……”

  少年重重点点头,“没错没错,就是你想的那个。”

  忽地有人揽上司马迁的肩膀,他侧眸一看,差点撞上来人的鼻尖,四目相对,他稍微退了一步,李陵眉头一皱,也松了手。

  “发什么呆呢?”

  “走吧。”

  白衣少年毫不留恋地转身而去,反倒是李陵的目光透过人群撞上那红衣少年。

  那少年的样貌十分出众,但那倨傲的眼神看得人心中不舒服,让李陵想起来另一个人的视线也是如同这般。

  久居上位者对弱者的睥睨。

  只不过这少年比起那个男人还是纯粹些,单单是纯粹的看不起而已。

  想到此处,李陵目光一冷,一双好看的漆瞳中满是阴霾,倒是让霍去病挑了眉。

  目送那一白一黑两道身影离开,场上几名红衣少年诧异地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似乎得知了什么大不了的事情。

  “喂,你不是说那人是陛下的那什么吗?那旁边那个男的又算什么?”

  “切,这有什么奇怪的,陛下从来也不注重这些啊,宫里一个,私底下一个,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嘛。”

  毕竟在这大汉朝,人们没那么看重廉贞,各玩各的反而是很正常的事。

  霍去病眉头皱得更深,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,当初他就觉得陛下宠幸这些光有皮相之人,无聊至极。

  如今这些个供人赏玩的倡优竟还敢明目张胆地在外养人?

  “荒唐,竟有这种事。”

  身旁揽肩的狐朋狗友却嗤笑出声:“荒唐的事多着呢,也就是你知道的不多。”

  说着,那人又摸着鼻子有些疑惑,“那也不对啊……司马迁这小白脸长这样,怎么说在外边养人,吃亏的还不是他自己……”

  这司马迁的姘头他好像见过啊……在哪里见过呢?

  霍去病:……

  “滚,别在老子跟前讨论这些问题。”霍去病冷冷扫了他一眼,同伴无辜地撇撇嘴,手中的“奖杯”被对方夺走,仍然不死心道:

  “喂,你真不跟咱们去春风楼啊?该不会是跟你舅舅待久了,真对女人没感觉了?”

  卫青不近女色的名声都从雁门渔阳流到京城中了,连那春风楼的头牌都忍不住意动。

  这群少年还真就不信邪了。

  这就跟原本大家说好了一起打游戏,一起翘课,结果你这好小子早他妈把作业写完,保送清北了!

  少年们这话或许没什么恶意,不过是单纯调侃霍去病学了自家舅舅那不近女色的性子,但在霍去病听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。

  只见西斜的金乌洒下漫天红光,舔上少年赤红的衣袍,宛如火烧起来一般,那双星目却冷得吓人,众人不禁一噎。

  “你们什么意思?”

  这声音就跟从冬日里凉水里捞出来似的泛着寒,让人指骨发麻。

  “我们没什么意思,倒是你,每次叫你都不来,该不会真的也喜欢男的?”方才挑起事端的少年一笑,不带恶意道,“忘了跟你说,春风楼的头牌正好也是个男的来着。”

  “长得比女人好看一百倍。”

  “总跟你舅舅待着,你也不嫌闷?”

  “试试?”

  少年没有动作,众人心中疑惑,其实他们跟霍去病也不过酒肉朋友,图的不过是他的外戚身份,再加上陛下对他多加宠爱。

  从前市坊中就有说卫皇后独得陛下宠爱,还得归功于卫将军,至于为什么归功。

  这就忍不住让大家想歪了。

  谁让咱这位陛下好男色呢?

  本身他们就是一团不太扶得上墙的烂泥,瞧见霍去病这样招摇,难免不想将这人也拖进这泥泞里。

  外戚么,都是靠着关系攀龙附凤的,分什么高下?你凭什么就能高我们一头?凭什么用那种眼神看我们?

  见少年不说话,那人笑了,继续肆无忌惮:“该不会传言说的是真的吧?你真的跟你舅舅……”

  话还未说完,那少年下颔生生受了一拳,整个人像块破布一样摔在地上,一时半会没反应过来。

  “去病!你这是做什么?!”

  “大家都是朋友,犯得着这样较真吗?”

  趴在地上的少年狠狠淬了口唾沫,夹着股血腥,他彻底怒了,在众人的拉扯下站起来,破口大骂,血沫星子喷了一地。

  “你这私生子野种也敢打我?都是靠着关系爬上来的,你傲什么傲?就他妈因为你舅舅打了胜仗?”

  “我呸!打了胜仗又如何?换朝中任何一个将军谁做不到?!”

  “还不是他妈仗着陛下偏心你卫家!区区马奴婢子也敢登堂大雅,在那大放厥词!你算个什么东西?!”

  众人赶紧捂住他的口,那人只能漏出“呜呜”声,然而众人皆脸色苍白地看着霍去病,那少年的目光狠戾得吓人。

  他们很清楚霍去病跟卫青完全不是一种人。

  与卫青的宽厚温和完全不同,霍去病几乎没正眼看过谁,看人的目光总是冷冷的。

  朋友这种东西对他来说不过是累赘。

  “去……去病……他也不是故意的,你,你就别跟他计较了……”出声的少年在宫中当差,他知道陛下有多宠爱霍去病,若是今日他想较真。

  那他们都得栽在这里。

  连最强硬的陈皇后都让步了不是么?

  “是么?”霍去病笑了,笑得阴森,“外戚又如何?”

  “你方才是不是说了试试?”

  众人心中一紧,面面相觑,都不自觉放开那作死的同伴,识相地退后好几步。

  那人还没反应过来,便被霍去病一把拧住脖颈,只见他的唇角微斜,“试试对吧?那你可要努力活着。”

  可别在他的拳头下逝世了。

  那可就不好玩了。


片段出自我写的一个小说,主cp是彻迁,副cp是霍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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